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 (记者谭明猛 通讯员田勇、陈伟、吴文清)10月21日,从江夏区政府获悉,自2020年以来,江夏区共落实中央及省市区长江禁捕资金11238.25万元,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江夏区共落实中央及省市区长江禁捕资金,至始至终坚持据实测算、依规定标、定向使用、程序到位的原则,规范合规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开展。
在资金使用方面,由江夏区禁捕办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区财政复核发放。同时,定期、不定期会同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长江禁捕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资金收支台帐及相关凭证逐条核对,并通过电话访问、入户走访的方式,对退捕资金发放随机抽查,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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