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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是把朋友圈整成了“电诈圈”,一个骗子害了一湾子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4日15:06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大客户端11月24日讯(通讯员肖继如 刘煜 记者夏晶)自己没有正经工作干起贩卖“两卡”的勾当,还把身边的朋友都发展为“下线”,硬是把朋友圈变成了“电诈圈”。10月24日,江岸警方披露一起电诈犯罪团伙案。

7月1日,武汉市江岸区新村派出所收到湖南警方的一条涉电诈协查线索,称居住在新村辖区的2名居民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据湖南警方介绍,在今年6月的一次“断卡”行动中,他们抓捕到一名贩卖“两卡”嫌疑人李某,其交代有两名“下线”居住在新村辖区。根据湖南警方提供的线索,新村所民警很快锁定2名嫌疑人严某和叶某的详细住址,并一举将二人抓获。 据二人交代,他们将自己的银行卡有偿出租给上线李某使用,李某按照事先约定,每月支付两人2000元“租赁费”。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一个贩卖“两卡”犯罪的链条也逐渐浮出水面。

通过对李某、严某、叶某三人银行交易流水的深入调查,民警发现叶某有两张银行卡涉案5起,总诈骗金额达20余万,严某的银行卡进出账流水达450万。通过对流水走向的分析研判,发现李某还存在其他“下线”。根据三人的供述,民警顺藤摸瓜,往返湖北、湖南两地调查取证,锁定了李某的其他“下线”成员潘某、刘某、周某等人的详细信息。

10月13日,江岸警方在湖北武汉将李某的其他“下线”全部缉拿归案。至此,以李某为首的非法买卖“两卡”的犯罪团伙的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现场查获各类参与买卖的非法银行卡、电话卡50余张,涉案流水高达2000余万元。

据调查,该犯罪团伙成员均无固定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一次,李某与叶某聚会中透露,他有发财路子,可以通过贩卖“两卡”赚钱。叶某经不住金钱诱惑,便答应为李某提供银行卡。随后,李某、叶某又拉上了各自的亲朋好友严某、潘某、周某、刘某等人,把朋友圈逐步发展成了“电诈圈”,走上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道路。目前,6名涉案人员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全部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小贴士】

何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警在该案中查获的涉案银行卡。通讯员肖继如摄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