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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怎么算?高空抛物肇事如何判?专业学子进社区科普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4日15:11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24日讯(记者汪峥 通讯员黄灵)10月23日,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社区内,20余名居民在自家小区内,接受了一场专业法律科普讲座。当天上午,该社区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两名研究生刘妮、骆娟和志愿者们,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小区内房屋租赁、饲养动物、物业管理等相关的生活法律内容,为居民们进行了专业答疑。

藏龙社区法律知识讲座现场。长江日报记者汪峥 摄

谈到不动产纠纷时,有居民提问:“自己的女儿在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结婚后自己还贷款,那么这套房是属于自己的女儿独立所有吗?”刘妮和骆娟分别把婚前婚后等各种不同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如果婚前夫妻一方买房,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都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夫妻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贷款。如果离婚,婚前付首付的一方在拥有房屋产权的同时,还应当返还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而对于房屋增值的部分,由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对共同还贷的配偶进行补偿。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了这套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一方的所有财产。”

藏龙社区法律知识讲座现场。长江日报记者汪峥 摄

关于高空抛物问题,有居民询问“为什么高空抛物找不到肇事人的时候,法律要求整栋楼的居民一起进行赔偿?”志愿者张莹莹则为居民解答,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彰显公平原则,对受害者进行补偿,如果居民能够找到肇事人,或者能够充分证明自己没有高空抛物,比如家里无人居住等,就可以免责。”

在讲座现场,居民还就欠款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回等,也得到了志愿者们的详细解释。对于此次活动,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志愿者同学们均认为,参加这次活动能够将所学法律知识切实运用到实践之中,为自己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当天活动中,该社区还为居民进行防诈骗宣传,提高居民防骗意识。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