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捕的野生鱼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刘晓平 志彪)明知河段为禁捕区域,因追求经济利益而心存侥幸,汉川一男子偷偷捕捞野生河鱼2.4斤。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该男子被刑拘。10月24日,汉川警方通报了这一案情。
10月20日下午4时许,汉川市公安局垌塚派出所与汉川市渔政执法队、垌塚镇综合执法队在汉北河涂北段联合巡逻时发现,一村民正在利用地笼进行捕捞,工作人员立即上前盘查,并迅速将正在用地笼的村民控制,现场缴获地笼3套和野生河鱼2.4斤。
经调查,村民倪某(49岁,垌塚镇涂北村人)明知此河段为禁捕区域,追求经济利益,存侥幸心理进行非法捕捞,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垌塚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倪某对使用地笼捕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入了十年禁渔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切莫存侥幸心理。如果发现有人非法捕捞,应及时报警,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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