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10月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挂牌成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昕、副省长肖菊华为湖北局揭牌。
按照中央编办通知要求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湖北局“三定”批复,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实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与湖北省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湖北省矿山安全监察工作。
此次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的举措。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北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矿山安全准入监管执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政策措施,向地方政府提出改善和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管执法;参与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以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及以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