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30日讯(记者章鸽 通讯员金睿)加强对劳动保障失信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等相关规定,市文明办、市人社局联合向社会公布2021年前三季度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4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起因逾期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人社局再次提醒企业经营者要恪守法律和道德,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也希望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合法诉求。
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处理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自变更或者撤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负责查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公布内容予以更正,并通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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