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3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张鹏)“小车正常通过路口,而你闯红灯,你觉得就因为它是机动车,我就应定他的责任吗?”10月31日,面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殷某的质疑,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耐心跟当事人解释。
10月初的一个早上,在武昌区兴沪路与兴国南路交叉口,殷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殷某倒地,右腿髌骨受伤,小型汽车右前门受损。
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介绍,在信号灯路口,殷某骑行的电动车闯红灯,且车速较快;小型汽车正常行驶,因此判定殷某负全责。
殷某腿部治疗已缴纳医疗费用7万余元,需自行承担,还要为撞损的车辆赔偿维修费用。仍在治疗中的殷某对自己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交警对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现场处罚。通讯员张鹏摄
武汉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仅会危害到自己的安全,很多时候也会影响到车辆的安全,害人、害己。不少电动自行车司机认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都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事实不是这样,执法交警会按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而不是大家认为的不管谁的责任,都让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和全部责任。
交管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如在设置有非机动车车道的路段行驶应按道行驶,如没有设置应靠道路右侧行驶;如在设置有人行信号灯的路口,应按人行信号灯通行,如未设置人行信号灯,应按路口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目前,武汉交警正以全市100个路口为重点,紧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10月12日至31日下午5点,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9500余起。武汉交警表示,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行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路口民警将实时紧盯路口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见一处查一处,同时也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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