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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治——2021‘荆楚杯’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评选启动报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12:1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卢霜、李中天)选树楚治典范,助推治理提升。“楚治——2021‘荆楚杯’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评选活动今日启动,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欢迎省直、市州、县区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参评。

本活动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办,荆楚网(湖北日报网)、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和楚天舆情数据研究院承办,旨在发现我省社会治理创新的先进典型,分享社会治理创新的先进经验,研究和探索社会治理创新规律,助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助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楚天舆情数据研究院自2020年起,联合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汇集专家智慧,聚焦社会治理,打造“楚治”品牌系列活动。2020年7月,发起“楚治——湖北首届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评选活动,中建三局报送的“‘两山’医院建设彰显中国力量”、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报送的“军运会专用通道创新赛期交通管理”等十大案例当选。2020年10月,发起“楚治——助力湖北脱贫攻坚优秀案例/责任企业”评选推介活动。“长航局:‘三全三新’打造扶贫新模式”等案例当选为“十佳案例”,中建三局、劲牌公司等十家企业当选为“十佳责任企业”。两次活动征集案例均达近百个,获得近百万投票参与关注。

“楚治——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颁奖现场


“楚治——助力湖北脱贫攻坚十佳案例”颁奖现场

今起,“楚治”再出发,开启“楚治——2021‘荆楚杯’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评选活动,此次案例评选推介拟分为党建引领、营商环境建设、大数据驱动地方治理现代化、融媒体传播引导、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法治创新等类别。参选标准为:在社会治理层面获得了较好成效,富有创新性、典型性、实效性、操作性、借鉴性。

12月中旬,活动主办方将举办专家评审会,结合参评项目的实际效果、传播美誉度等情况,评选出社会治理创新十佳案例、党建引领十佳案例、营商环境建设十佳案例等奖项。入选案例的评价权重中,网友投票占权重30%,专家评审占权重70%。

当选案例将在12月底举办的2021湖北第二届大数据内容峰会上公布并获颁奖杯和证书。活动举办方将对获奖案例进行推介报道,并发布楚治主题智库报告。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是高校A类智库,致力于中国国家治理和中国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举办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高峰论坛”“全球治理东湖论坛”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该院由华中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哲学家欧阳康教授担任院长,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驱动地方治理现代化综合研究”等研究课题。

楚天舆情数据研究院是以湖北省网络舆情信息研究基地为依托,整合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资源,联合省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倾力打造的专注湖北“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省级舆情大数据研究机构和媒体智库,专注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区域发展等领域的舆情战略研究和服务。


“楚治——2021‘荆楚杯’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评选报名要求

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1.每个案例字数在3000字以内,需写明案例背景、主要创新做法、实效或成果等,并提供案例相关图片5张,最好能提供3分钟以内的视频。

2.报名请点击下载“楚治——2021‘荆楚杯’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推荐表”(链接附后),填写后发至邮箱:jcwyqxxb@163.com

咨询电话:027—88567710

联系人:卢霜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传媒大厦1401室

各类别案例参选标准具体如下:

“党建引领”类:评选运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案例。参选标准:具有示范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运用价值;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针对性,可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助于促进党组织全面领导、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对本区域中心和重点工作有较大促进作用。

“营商环境建设”类:评选在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创新举措和机制。参选标准:示范性强,对一定区域、领域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了有益探索,且对各级政府部门推进当地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强,在湖北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首创性;实效性强,较好地推动了当地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解决。

“大数据驱动地方治理现代化”类:利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更好地推动公共服务高效、便捷和智能化,推动实现精准治理。参选标准:影响面广,案例在区域、行业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认可度高,大数据对地方治理、公共服务领域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得到相关方面的较高评价;创新驱动性强,运用先进理念、创新方法,致力于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与社会治理的智慧化、现代化水平。

“融媒体传播引导”类:在融媒体创新传播、舆论引导等领域的创新做法及案例,相关案例在湖北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获得较大范围的关注,取得较好的传播和社会效应,在内容呈现和传播方式创新层面具有创新性。参选标准:采用融合传播的创新手段,策划和创意突出,传播效果好,或在热点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乡村振兴”类: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诸多方面产生积极效益的案例,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案例要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实效性和创新性。

“社区治理”类:主要围绕各基层单位、社区在精准治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进行综合评判。参选标准:示范性强,体现社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社区治理创新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强,在湖北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首创性;实效性强,较好地推动社区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法治创新”类:评选在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的法治创新案例。案例要求具有首创意义,推动了法治领域典型突出问题的解决,对推进法治创新具有示范性。

【责任编辑:卢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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