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荣海
今年9月,武汉市民热线开始招募2021年志愿评价员。市民热线评价员的招募消息一经发出,众多市民积极报名。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民热线获悉,经过近1个月时间考察,拟选聘600位市民为市民热线2022年度第三方志愿评价员。

此次拟选聘的志愿评价员来自各行各业,有银行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在校教职工、企业员工等。之后,他们将无偿地承担市民热线投诉件评价工作。
市民热线要求承办单位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办好每一起群众投诉,并对办理结果进行全覆盖的满意度测评。因有些投诉件较为复杂,导致测评结果不满意。市民热线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的问题是双方对政策理解不同,有的问题暂不具备客观条件,有的问题是承办单位办理程序不到位、办理不认真,也有的问题是投诉人要求不够合理等等。
为了公正公平考核评价这些群众不满意的投诉件,武汉市民热线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三方评价员,对投诉人不满意而承办单位认为办理合规的投诉件进行客观评价。
2020年6月,家住金银湖金银天地的高先生向市民热线反映,购买了停车位,准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时,物业不配合。经了解,开发商称地下车位如安装充电桩可能存在安全问题,且在租售车位时已与业主约定,只做停车用,不得有充电行为。事件未得到解决,高先生评价为“不满意”,该案件派发至评价员。评价员了解了前因后果后,认为地下室安装充电桩尚无安全标准,建议高先生通过诉讼维权,一来是可以解决高先生的问题,二是可以对全市类似问题起到示范意义。
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调查并取得供电部门和人防部门意见后,作出如下判决: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防治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有重要意义,国家有关部委、湖北省、武汉市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行政规章均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安装管理充电桩提供便利。物业和开发企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出具同意其在自有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证明。
评价员指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安全为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既不符合国家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大政策,也没有充分依据证明“充电桩不安全”,属乱作为。承办单位东西湖区住建局作为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放任物业企业自行定义“安全”标准,导致业主不得已诉讼维权,属于不作为。
评价员对市民热线承办单位办理后群众评价为不满意的案件(涉法涉诉案件除外)进行评价,可通过现场调查、电话调查、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评价。包括完成规定的评价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办理情况,主要评价各单位办理结果是否依法合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履职尽责等方面是否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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