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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地笼捕鱼,收缴!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22:38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欧阳智慧

2021年11月1日下午,在襄阳市保康县寺坪镇南河流域大畈村天子湖。

清澈的湖水泛着波光,透过湖面,一条条青色的网绳若隐若现。这里有人放地笼捕鱼。不仅如此,还有一些人在岸边钓鱼,甚至一人三根鱼竿同时钓。保康县民警毫不犹豫地将这些渔网和地笼等一一收缴。

保康民警正在收缴地笼网。欧阳智慧 摄

为切实保护汉江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连日来,保康县公安局组织寺坪、过渡湾派出所成立工作组,对禁渔期汉江流域开展禁渔禁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劝离危险区域垂钓人员80余人,收缴非法渔网、地笼20余副。

保康民警在劝离垂钓人员。欧阳智慧 摄

据了解,在行动前,保康警方划定巡查区域,明确巡查任务,要求寺坪、过渡湾派出所按照既定分工,分时分段巡查、互通信息,确保整治行动全方位、无死角。行动中,民警采取全覆盖、反复巡、巡守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同时,严格落实对船只、人员等进行盘查检查,在工作中走访水域附近居民,搜集涉禁渔类问题线索,并对沿岸群众就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保康民警在南河流域巡查。欧阳智慧 摄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下一步,保康警方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汉江流域常态化巡查控管力度,与区域内相关从业人员签订责任书,强力打击电鱼、毒鱼、地笼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责任编辑:袁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