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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化身司法“店小二” 企业到法院立案只花了10分钟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07:24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周相闻

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站式”诉讼服务“八项承诺”,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打通服务群众“最前一公里”。

除涉企诉讼事务“掌上办”、涉企诉讼事项“跨域办”、涉企法律服务“一号办”、涉企案件“高效办”等内容外,“八项承诺”还包括“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这一新举措。

该举措明确,荆州市两级法院在受理涉企案件执行立案时,申请执行人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立案人员直接通过审判管理系统自行核查法律文书生效信息,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荆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八项承诺”旨在贯彻落实省法院出台的《关于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了解到,当前,全省各级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主动置身大势大局,敢于思想破冰,用好改革创新这把“金钥匙”,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出实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殷殷嘱托,是指引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

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升服务保障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能力,省法院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江浙沪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并于今年9月研究出台《关于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科技创新、长江大保护、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找准司法工作的着力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省法院司法审判事业整体推进。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明确,加大对民营经济保护力度,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落实审限制度,坚决解决涉企刑事案件久审不决、超期羁押等问题。出台关于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实施办法,有效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全省法院把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谋创新、求突破,努力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对影响营商环境重大问题“一票否决”

企业到法院立案需要多长时间?

近日,丹江口市某铸造公司负责人来到丹江口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整个过程仅花了10分钟。

“原以为立案要跑几天。”该企业负责人说,在丹江口“优化营商环境”窗口立案,不仅耗时短,诉讼费用还减半收取,当场拿到了缴费发票。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制定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7项,提出30条具体工作举措和要求。

湖北法院坚持以解放思想引领司法理念变革,强化依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自觉性、主动性。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发布营商环境“红黑榜”案例等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聚焦“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出台审判指导意见、发出司法建议,制定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办法,加强对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案件的审理,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信心。2018年以来,审结行政案件83122件,1件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九大典型案例。

为狠抓贯彻落实,深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各法院每年对相关业务庭随机抽取3到5件案件,检验制度落实成效,并将评估结果与法官年终绩效挂钩。对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对年终考核靠后的院长公开约谈。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创建“清廉法院”为契机,我省法院整治涉企司法顽瘴痼疾,开展执行专项清理,查纠整改明显超标的查封和超范围保全案件21件,清理执结超期一年以上未结案件759件,并全面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从根本上解决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此外,省法院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主动曝光18起涉营商环境负面案例,彰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民商事案件审理实现大提速

近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通知,将实施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被申请人范围,界定为十堰市辖区内县、市、区及本级以上(含县、市、区级)的企业破产案件。

该院也成为我省首个实施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法院。

省法院民二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理破产”指标,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工作的牵头单位,湖北各级法院能否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

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破产案件因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被称为商事审判中难啃的“硬骨头”。近年来,我省破产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催生了对专业化破产审判机构和专业法官队伍的需求。

“不仅有助于储备破产审判人才,也将为‘类案同判’打下基础。”十堰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熊品介绍,这一举措,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推动涉企案件诉讼全流程提质增速,湖北法院开通诉讼“直通车”,对涉及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

同时,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压缩立案、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办理时限,严控重复开庭,并打造“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防止因诉讼周期长“拖瘦”“拖垮”市场主体,2020年全省法院民商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分别缩短15.09%、5.01%和4.21%。

省法院负责人介绍,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将在思想破冰、职能发挥、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及队伍建设上再发力,当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的司法“店小二”。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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