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张志启法官主持调解一起涉及亲子关系的离婚案件。自承办案件以来,当面会见当事人三次,电话沟通二十余次。
当天,一方当事人带着不满三岁的孩子参加本次调解,自来到法院门口情绪就十分激动,言辞激烈。身旁的孩子眼神无措,十分无助。
张法官见状,一把抱起了孩子,搂在怀里,轻声安抚。孩子逐渐熟悉了张法官的怀抱,把头放在了张法官的肩头,搂紧了张法官的脖子。

为了让调解顺利进行,张法官一直抱着孩子,再也没放下,孩子也在张法官的肩头缓缓入睡。
历经两个多小时的调解,这起案件最终调解结案。
声明: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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