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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湖北32个项目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4日21:36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通讯员 段军霞

“妈,我们家的司法救助金下来了!日子会好起来的……”近日,曹某的儿子激动地把这一好消息告诉行动不便的母亲。

这是湖北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拉网式摸排,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温度的一次生动实践。

此类事例在湖北省检察机关并不少见。该省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构建“1+N”多元化司法救助体系,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52件,发放救助金1442万余元。

群众向汉川市检察院送锦旗

办一件实事,温暖一片人心,凝聚一份力量。

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院把学习党史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从“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直接受益”入手,“项目化”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把“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下真功夫,拿硬措施,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32个项目直面群众“关心事”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又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检察机关如何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党组讨论后形成了共识……

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必须要聚焦主责主业,梳理出安民便民利民的内容,以问题为导向,项目化推进,真正把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

5月20日,该院制定出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提出32项“检察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

“32个项目既是我们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的任务清单,也是‘作战图’……”统筹此项工作的湖北省检察院机关党办主任朱建桦告诉记者,每个项目后面都标注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半月调度工作制度,党组定期听取并研究分析各项措施的工作进展,研判问题和困难。

湖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其中5个项目,虽然有压力,但也有了推动工作的抓手。该部主任赵慧介绍说,我们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随机抽选2个项目责任人在例会上进行汇报,讲做法和成效,也谈思考和不足,既是给项目负责人以督促,也给是大家以启示,吸收借鉴的工作做法和经验。

“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小目标’明确了,发力的方向就有了。”13个牵头部门均紧紧围绕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措施,32个项目推进顺利。

湖北省检察院用行动,让为民办实事呈现新的“打开方式”。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29条意见”,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稳步推进涉市场主体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一大批企业享受到了司法红利。今年来,依法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4件。对涉市场主体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渎职犯罪,直接立案侦查15人。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依法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涉市场主体刑事诉讼“挂案”49件,切实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围绕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持续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351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412人。另一方面则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到88.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8个百分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轻刑案件占同期判决案件总数的90.69%,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围绕办好司法为民实事,下发“我为群众办实事”13个项目指引,推动全省各级院把为民实事做实。案-件比逐年降低,避免了程序空转,减少了人民群众诉累感。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最高检交办的691件重复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结率达到77.9%。部署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将原来的“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律师在线阅卷申请917件。

围绕结合办案推动社会治理,针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社会治安、金融风险等领域开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597件。继续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督促纠正违法、促进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67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社会各界对6389件案件进行听证,在促进息诉罢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

在荆楚大地,一场场生动的“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蓬勃展开,一项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事得到解决。

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烦心事”

“短短几个月,补植复绿能达到这个效果,真的很不错。”10月26日,浠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县内两座闭坑矿山开展办案“回头看”,现场用无人机航拍的一张张照片上,遍布星星点点的翠绿,让他们欣喜不已。

黄冈浠水南临长江,北依大别山。今年上半年,浠水县检察院履职中发现,县内这两座闭坑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治理不理想,尾矿随意堆积、部分山体裸露,生态环境严重受损,周边居民意见大。浠水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求有关方面做好生态修复等工作,取得成效。

这是湖北省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形成检察工作合力,依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共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318.3894亩,挽回被损毁林地3544.876亩,清除乱堆乱放垃圾8987.70吨,清理被污染水源地18处、面积103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案值354.90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328.668万元。

“为民办实事,就是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盛勇对记者说,为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大合力,今年与司法、执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发力,将推动出台“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及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频发,群众反响强烈。

“多方联动,助推高效监管”是该省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加大对各地涉窨井盖隐患的治理整顿”的“秘籍”。

近日,潜江市检察院与公安局、经信局、城管局等部门探索窨井盖安全管理协同治理机制并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窨井盖线索,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潜江市检察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

“在线上,各部门互相通报线索,对破坏窨井盖的违法行为和个体建立共享的备案记录。”潜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何娅茜介绍说,“在线下,各执法和监督部门把问题汇总成统一的清单,互通有无,形成内部书面报告机制。”目前潜江市7000多个窨井有了统一管理机制,周边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有了保障。

“‘井盖吃人’是社会治理中的‘顽疾’,不能就案办案,还要注重查找社会管理漏洞。”湖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克强向记者介绍说,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定期对全省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开展道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以对窨井盖缺失、松动、破损等问题的监督为重点,将全省重点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安全纳入排查范围,组织联合检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窨井盖治理;通过现场勘查、拍照取证等技术手段,实现精准监督,有力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今年来,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上门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和磋商140次,召开联席会议94次,组织联合检查164次,发送检察建议93份,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13件,治理窨井盖19739处,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2件。

全国人大代表、台盟中央委员、湖北省委会副主委、武汉市委会主委刘江东对此高度评价:以“小切口”“小井盖”来关注“大民生”,湖北检察机关的做法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凝心聚力解决群众“揪心事”

被告人董某以为“零口供”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很快这样的“美梦”就被现实击碎。

2019年4月至7月,被告人董某化名“张某”租住于荆州市荆州区某小区,以投资炒股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居民李某人民币125万元。到案后,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和证据,董某编造各种理由进行辩解、推脱,企图逃避法律追究。为了有力打击犯罪,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沟通案情,在金融部门配合下固定证据,最终形成证明董某犯罪事实的证据锁链。

最终,被告人董某犯诈骗罪获刑13年,受害群众拍手称快。

此案成功办理得益于该省检察机关与金融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建立的协作机制,织就了一张惩治经济犯罪的“大网”。今年来,共批捕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224件354人,起诉283件678人,挽回经济损失约8.86亿余元。批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1247人,起诉1490人,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3716人,有效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灰产业链”。

“随着经济社会和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表示下一步将探索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作战”的新模式,奏响“追诉组织领导者+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深挖洗钱犯罪+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四部曲,全力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黄石西塞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这一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一度成为各方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绊脚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在湖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毛婵婵看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最大的难点是“调查难”,“虚假诉讼行为人采用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手段非常隐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关键就在于必须充分进行调查核实,获取真实证据,揭露假象。

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湖北省检察院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查证难度大的问题,聚焦建筑工程、“套路贷”等虚假诉讼重点领域,注重线索排查甄别,加大精准指导力度,并积极主动争取公检法司联合会签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范性文件,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有力地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

今年来共受理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2件,查实构成虚假诉讼案件104件,提出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107件,法院改判或采纳54件,涉案金额达23247万元,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办案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6692万元,有力地净化诉讼环境,加强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为民办实事,不仅是锤炼为民服务本领的‘磨刀石’,也是检验初心使命的“试金石”。我们将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具体行动,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永金如是说。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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