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对江汉区、青山区、东西湖区发现不规范骑行者10名。共享单车企业对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王女士
联系电话:153****5763
违规停放点位: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
时间:11月15日11点51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2742
违规停放点位: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
时间:11月15日11点21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孙先生
联系电话:153****1979
违规停放点位: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
时间:11月15日12点21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章先生
联系电话:177****8667
违规停放点位: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
时间:11月15日13点21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宋女士
联系电话:131****8147
违规停放点位: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
时间:11月15日12点01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蔡先生
联系电话:134****6822
违规停放点位:东西湖区长青街道华星花园
时间:11月14日6点15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通过短信的形式敬告骑行者按照规定文明停放。

姓名:徐女士
联系电话:188****6181
违规停放点位:东西湖区武汉轻工大学
时间:11月15日10时50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徐先生
联系电话:186****4130
违规停放点位:青山区建设五路路口
时间:11月12日8时35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姓名:田女士
联系电话:136****8378
违规停放点位:青山区建四江南春城
时间:11月12日9时11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违反不规范停放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短信通知警告,第二次将禁止7天骑行。

姓名: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6944
违规停放点位:青山区和平大道建设八路
时间:11月12日9时1分
共享单车企业处理情况:对于违反禁停规定的骑行者,第一次将由企业对其收取5元调度费。
请广大市民进一步树立文明出行意识,在骑行、停放共享单车时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践行文明行为规范,从一点一滴中展现社会公德、传播文明新风,共同塑造文明武汉良好形象。
【编辑:熊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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