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张鹏 张望远 钟实
视频剪辑 吴昌华
11月18日上午,武汉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民警邹明里拦下一辆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你的电动自行车没有上牌?有发票吗?”
骑车人说:“不好意思,发票在家里,没有带。”民警告诉他:“按规定要暂扣你的电动自行车。”
“之后我应该怎么处理啊?”骑车人问。
民警给她一张《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理指南》,耐心解释后续处理流程。
骑车人说:“你们想得很周到。”
11月18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负责人介绍,武汉交警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的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处理违法,让群众少跑路,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即:对于交通违法电动自行车符合返还条件的,采用“一次办”“即时办”“现场办”;对手续不全、暂不符合返还条件的,一次告知,两次办成;对于来源不明、不符合返还条件的车辆,讲清楚不能立即返还的理由和依据,开启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
东西湖区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被扣留车辆返还和处置流程,避免车主领车时出现“往返跑”现象,大队设计制作了《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理指南》,介绍了3种罚款缴纳的方式及扣留电动自行车处理方式,包括扣留车辆停车场的地址电话及停车场导航的二维码。被扣留电动自行车车主应携带强制措施凭证,持本人身份证、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或者电动自行车购买发票和合格证(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强制措施下方注明的停车场接受处理即可“一站式”办理车辆返还。该大队辖区停车场还根据办理情况适时推出(周六)延时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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