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解决全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辽宁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7章24条,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建档、归档、保管、查阅、移交、附则等。重点对社区矫正档案管理主体和责任进行明确,健全完善了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社区矫正各环节文书档案,从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移交以及加强保密等方面对全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社区矫正档案文书格式,有利于推动辽宁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