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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纸变钱 ——聚焦湖工大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试验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10:35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胡圣飞教授带领学生做高分子发泡材料实验。他从事的聚合物高性能化与功能化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转化。 长江日报记者高勇 摄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22日讯 2020年10月,作为湖北省“独一家”,湖北工业大学(以下简称“湖工大”)入选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开始了汉版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的试验。

靠着赋予成果完成人自行处置权和定价权,如今,在湖工大,大批纸上科技成果开始转化,今年前10个月,学校专利转化是前10年总和的2.5倍,出现千万元产出项目。

“一口价”给老师赋权

谁所有,谁收益,更有成果转化的动力

湖北工业大学酿酒中试基地。 长江日报记者高勇 摄

“也有些人担心,我们的步子是不是迈得太大了。”湖工大科技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胡心彬介绍,根据国家试点精神,湖工大制定了《湖北工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八条措施》和《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并于今年2月获批。

“据科技部调研人员反馈,在全国40家赋权试点单位中,湖工大制定的实施细则给老师的自主程度相当高。”胡心彬说。

湖工大对职务科技成果“统一赋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与学校共同拥有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双方均可单独或联合对成果进行处置。固化收益分配比例,学校在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4%作为学校收益,其余96%全部归成果完成人(团队)或参与贡献的其他各方。

胡心彬说,“一口价”给所有老师、所有项目赋权,省去了许多麻烦。这意味着不同项目不用再“一事一议”。以往那些“三重一大”项目也不搞特殊,按照统一政策办理,极大提高了效率,也免去了操作人员可能要承担的责任。

改革之后,绝大部分成果转化收益进了科研团队的“腰包”。

早上8时多,胡圣飞教授就来到位于湖工大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里的办公室。坐在一张长桌的一侧,胡圣飞做好了接待第一家企业咨询的准备。

胡圣飞主要研究高分子材料,是学科带头人,同时在帮5个企业做横向课题研究,忙的时候一天要接待几波企业。

在胡圣飞看来,此次改革最大的意义就是明确了老师对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成果完成人拥有了产权,科技成果才不会成为‘孤儿’‘弃儿’。谁所有,谁转化,谁收益,老师才更有成果转化的动力”。

国资“松绑”绕开“评多评少”两难

科技成果转化了才是财富

在胡心彬看来,此次湖工大改革的重要一环,正是简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对科技成果进一步“松绑”。

以往,涉及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需要对成果进行资产评估。“在实际操作中,这个评估就难倒了许多人。评多了,市场不买账;评少了,又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进退两难之下,许多科技成果转化只好作罢。”胡心彬说。

此次湖工大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移转化,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完成公示并备案,无需报国资、财务等部门,简化流程,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教授汪超仅今年上半年,就带领团队实现了1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改革以来,成果转化审批的效率进一步提高了。”汪超说,“无需进行官方的资产评估,等于是赋予了成果完成人自行处置权和定价权,根据市场供需关系确定转化方式、转化对象、转化金额等,这大大提高了成果的转化成功率。”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副教授王磊专注于生物质及木质素资源化利用、再造烟叶和新型卷烟研究开发。目前,团队成果成功在烟用材料企业实现转化,转化总金额达到了1703万元,为企业带来高额利润。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