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哥在东莞”发布的内容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周浩
11月21日,一名博主发文称,几年前和外公拍摄的合照,被人造谣为“老夫少妻”,且造谣的图文还在不断流传,对她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郑晶晶律师认为,如属实,则发布者的行为涉嫌严重侵犯名誉权。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博主发文说明了自己和外公被造谣“老夫少妻”的情况。文章称,2018年12月,她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一篇文章,上传了外公到上海看她时,两人拍摄的游玩和纪念照片。然而,最近她却被告知,其中的图片被一个名为“飞哥在东莞”的账号造谣,该账号在发布照片时配文称“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W礼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车一台”。
该博主表示,事件发酵后,发布者已经改名删帖。但相关图片和文字已经扩散,她的亲朋好友都告知她这一消息,消息还在一些群聊中传播。她希望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并称自己在联系律师,会坚持维权。
在当事博主的文章中,记者看到,里面记录了她带外公吃烤肉、甜点和拍摄写真等事情。博主称,自己从小是外公外婆带大的,外婆离世,外公也老了许多。她担心外公没法接触新生事物,加速衰老,就做了这些事。
极目新闻记者私信当事博主,希望了解详细情况,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郑晶晶律师此前曾代理过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她认为,如果博主所说属实,“飞哥在东莞”的行为肯定构成民事侵权,从人格权角度,严重侵犯了当事博主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诉讼,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向受害人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则要看诽谤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构罪标准,难度相对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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