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近日,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常态化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的意见》,推动全省政法机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
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意见明确,要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政法机关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明本色,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政法工作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展示政法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新时代风貌。
常态化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意见明确,要按照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工作要求,聚焦困扰基层政法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政策供给,改进工作作风,持续为基层减负,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全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两《意见》对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措施等也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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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解决群众和基层“急难愁盼”问题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以制度的形式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近日,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两个《意见》作详细解读。
每年推进一批具体项目
《关于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意见》明确,要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按照“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等要求,每年推出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项目,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深化平安建设办实事。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为统领,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努力把小矛盾小纠纷化解在基层,重大风险隐患控制在市域。
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马上办、就近办、上门办”“网上办、指尖办”“一站式办理、跨区域办理、跨部门办理”等创新做法,推出更多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司法救助、司法鉴定、诉讼服务等领域的创新举措。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和毒赌黄、盗抢骗、食药环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纠治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严厉打击损害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持续解决顽瘴痼疾,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等。
着力解决基层突出问题
“《关于常态化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出台的初衷,在于为基层政法单位依法履职提供支持保障,为基层干警干事创业松绑减负,不断增强基层政法单位和基层干警的获得感。”该负责人介绍,常态化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意见,可概括为四个坚持——
坚持强基导向。进一步强化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服务基层理念,注重从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强基层、打基础、利长远,推动为基层解难题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查摆政法机关在统筹协调、指挥调度、业务指导、服务群众等方面不匹配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解决一批基层反映强烈、制约基层发展的突出问题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改革思维和创新举措破解基层难题,加强制度供给,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坚持效果导向。从大处着眼、小事入手,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点、长期悬而未决的难点、基层高度关注的热点,集中攻坚克难,让基层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切实感受到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