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沈阳市司法局围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区、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筹建工作。截至目前,沈阳市共成立市级社区矫正委员会1个、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13个,实现市区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
沈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扎实推动各项筹建工作,于6月4日,正式成立沈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同时,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督促指导各区、县(市)司法局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流程,加强协调沟通,切实推动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筹建工作有序开展。
沈阳各区、县(市)司法局结合实际、集中攻坚,扎实做好工作谋划,紧紧抓住拟定成员单位、制定成立流程等关键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工作方案,推进筹建工作;注重加强协作配合,主动联系区委编办,多次召开协调会,与成员单位面对面商定议事协调机构名称、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重点问题,切实解决筹建工作中的难题,在2个月内完成了全部13个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沈阳市区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推动形成了责任共担、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管理新格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凝聚共识,合力推动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及执法衔接等工作落地落实,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共同为开创沈阳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