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池云章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老党员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2020年初,游某约定宦溪镇的某项目工地桩基施工交由陈某某等人自带机械施工,工程总款为97万多元。桩基工程6月完工,游某尚欠工程款共计435900元未付。司法所决定由宦溪镇老党员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池云章为主开展调解,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向该工程项目部了解情况。
经核实,游某共拖欠陈某某等十余人机械租赁费、人工费435900元未付情况属实。近日,双方派代表到场,项目部也派人跟进。调解员将本案原委完整梳理后,表示对工程款被拖欠,工人们焦急的心情完全理解,但也提醒教育他们遇到问题要采用合法途径解决,以过激方式催讨不仅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也告知游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让其认识到自身问题,明白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经营亏损不是拖欠的理由,资金困难更应当主动与工人们协商解决。
通过调解员用法说理,游某承诺在春节前分三次结清欠款,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接下来,调委会、项目部也将积极督促跟进协议的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