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省直快讯

江陵县“四度一体”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效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10:5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周捷、覃伟 )江陵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效应,出台《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十条措施》,通过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廉政意见回复四项硬措施,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干部。

容错纠错,激励保护有“尺度”。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方面因素,明确“可免于处理处分”5种适用情形,精准容错;“从轻、减轻处理”5个适用条件,及时纠错,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划出“安全区”。同时,强化容错纠错结果运用,与地方(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及个人评先评优、考核表彰和提拔重用“换算”挂钩,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违纪违法犯罪者。截至目前,已先后对5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认定、51名党员干部进行纠错处理,针对部分地方和单位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风险隐患及偏差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及时提醒和纠偏。

澄清正名,激励保护有“态度”。研究制定《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指引(试行)》,科学审慎开展澄清正名。一方面,围绕“提出方式、审核审批、组织实施”等各环节,设计制作澄清正名建议书、申请表、审批单、澄清正名函,逐步细化完善澄清正名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程把控。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当面澄清、书面澄清、通报澄清、会议澄清、媒体澄清等5种形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消除不良影响。另一方面,针对诬告陷害行为,严格按照《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坚决“出拳”“亮剑”、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先后对2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处理2人。

回访教育,激励保护有“温度”。及时印发《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指引)》,结合被回访对象违纪违法类型、近期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采取“一人一策”“两个见面”“三个必谈”方式,及时开展精细化跟踪回访教育,切实帮助“跌倒”干部重振精神、重拾信心、重燃激情。充分做好回访教育与考核评价衔接工作,对真心整改、表现优秀、工作突出、受到单位肯定的党员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重新提拔使用,努力实现执纪有“力度”、关怀更有“温度”。截至目前,已先后对86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回访教育,帮助打开“心结”、甩掉“包袱”,以“拼、抢、实”的精神状态和作风投入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热潮中去。

意见回复,激励保护有“准度”。按照归口管理、分层审核、统一回复的方式,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受理范围、责任分工和办理程序,逐一对拟提拔重用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全面、历史、辩证的审查和分析研判,做到该“挡”的坚决“挡”,该“放”的大胆“放”,该“查”的果断“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始终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新任干部岗前“必修课”,切实把履职要求讲明、把职责任务讲清、把纪律规矩讲透,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促使其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截至目前,共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1629人次,提出暂缓和否定意见19人,开展廉政谈话43批次,不断激活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一池春水”。

【责任编辑:叶辉】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