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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政策涉嫌“内外有别”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加拿大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08:06 来源: 武汉晚报

加拿大鹅羽绒服。

据新华社电 继因虚假宣传等被处45万元罚款后,近日,加拿大鹅品牌“不得退换”的“霸王条款”再次引发舆论热议。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加拿大鹅退换货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约谈企业。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上海一家加拿大鹅门店花一万多元买了一件羽绒服,却被要求签署“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的“霸王条款”,最后这件有明显质量问题的羽绒服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退换。

在约谈中,消保委发现,加拿大鹅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同时,加拿大鹅方面对要求消费者签署的《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也是支支吾吾、表述不清。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指出,在约谈会前,加拿大鹅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但就“哪些法律”“怎样界定符合”等问题加拿大鹅方面却表示并不清楚。

“仅仅发出这样似是而非的声明显然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对此,我们要求加拿大鹅在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唐健盛说。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鹅在其全球官网上表述退换货政策为“30日无理由退货”,但参与约谈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加拿大鹅并不在中国大陆执行这一条款,涉嫌“内外有别”。

此前,加拿大鹅因宣称其Hutterite羽绒“最保暖”而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多方调查发现,羽绒保暖性能与产地并无关联度,加拿大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记者周蕊)

加拿大鹅,为何屡出“幺蛾子”?

据新华社电 12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发表题为《加拿大鹅,为何屡出“幺蛾子”?》的报道。

继因虚假宣传等被处45万元罚款后,加拿大鹅品牌羽绒服近日又因“不得退换”的“霸王条款”,再次引发舆论热议。售价动辄过万元的加拿大鹅,为何屡屡出现“幺蛾子”?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其“内外有别”的政策。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上海一家加拿大鹅门店花一万多元买了一件羽绒服,却被要求签署“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的“霸王条款”。后来,这件有明显质量问题的羽绒服,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退换。

在加拿大鹅全球官网上,其退换货政策为“30日无理由退货”,但在中国市场上,却一派“霸王嘴脸”。有意思的是,舆论发酵后,加拿大鹅12月1日上午发布的声明称,这一条款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似乎企图通过“文字游戏”的方式脱身。在与上海市消保委的约谈中,加拿大鹅方面所表述的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也差距甚远。

这并非加拿大鹅第一次玩弄“文字游戏”。今年,加拿大鹅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其原因是宣称其Hutterite羽绒“最保暖”,市场监管部门多方调查发现,羽绒保暖性能与产地并无关联度,加拿大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

要求消费者签署明显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判定商品质量问题“自己说了算”、广告随意夸大……一次次玩弄“文字游戏”,背后是加拿大鹅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和刻意的“内外有别”。

多年前,中国消费市场曾经一度出现部分外资品牌实行歧视性政策的情况,有的品牌在中国的售价刻意高于国外,有的则在全球召回时唯独“遗忘”中国市场。这些年,随着市场监管体系的健全、中国消费者的成熟,“外国月亮格外圆”的滤镜早已消失,歧视性政策也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但加拿大鹅却依然停留在“人傻钱多”的幻境里,刻意推出了明显低于全球的“中国大陆专供”售后服务条款。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从来不是哪一个商家自己推出“霸王条款”就可以左右的。想要在中国市场上获得认可,无论是加拿大鹅还是哪国的鹅,都需要明白:只有拿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给予消费者足够的诚意和态度,才能立足。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