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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钩及以上钓具和锚钩已禁用,我市破获首例锚钩非法捕捞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19:22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7日讯(通讯员谢威 记者戴旻阳)12月7日,记者从武汉经开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该区警方办理全市首例锚鱼入刑非法捕捞罪案,破获案件2起,依法刑事拘留2人。

民警抓获的非法锚鱼人员。通讯员谢威 摄

12月1日,《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7钩及以上钓具和锚钩已被列入目录之中。

当晚,武汉经开区公安分局联合市禁捕专班、区农村农业局执法大队,出动警力40余人,车辆4辆,沿辖区长江岸线开展巡江行动。

当民警巡逻至通顺河与长江交汇处时发现疑似锚鱼人员,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专班执法队员认真观察现场地形。由于天色已晚,现场草木密集,视线条件有限,执法队员决定兵分多路对涉嫌违法锚鱼者进行围堵,当场抓获涉嫌使用锚钩锚鱼人员2人,收缴锚钩十余口,渔获3.5公斤。

锚钩锋利无比,即使侥幸逃脱的鱼类,被锚钩划伤以后也很难存活,对鱼类资源有极大的破坏性。经查,嫌疑人余某、刘某对其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锚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余某、刘某已被依法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新《通告》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予以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在长江流域锚鱼或者使用明令禁止的渔具进行捕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垂钓爱好者规范垂钓、依法垂钓,共同保护好渔业生态资源。

【责任编辑:张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