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12月8日,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接受辞职请求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杨泽发、杨彪、党蓁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杨彪为武汉市公安局局长;免去杨军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江伟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职务、李义龙的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接受张曙辞去武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秦慕萍辞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刘辉为武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武汉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任命刘太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