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9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杨兰 吴峥峥)今年51岁的徐某,在广西务工时受伤导致高位截瘫,因为鉴定问题一直没有获赔。
12月9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为解决徐某异地鉴定的难题,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跨省邀请专家千里赴鄂,徐某终于拿到鉴定结论书,并与用人单位顺利调解,用人单位答应给予63万元赔偿金。
2015年1月25日,年关将近,正在广西防城港市务工的45岁徐某突然被起重机吊起的钢板脱落砸中,导致颈椎损伤并高位截瘫。
后经防城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徐某受伤为四级伤残、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但用人单位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对鉴定结果不服,仅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未按照工伤待遇进行赔偿。
2016年6月3日,徐某回湖北大悟县老家休养。2018年提起劳动仲裁。2020年11月18日,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做出仲裁裁决书,但双方均不服,用人单位先诉争至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徐某后诉争至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
2021年1月26日,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审理。青山区法院作出裁定书,合并审理两案。用人单位认为徐某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向防城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复查鉴定,该委员会受理后会通知徐某到防城港指定的医院做当面检查。但徐某的身体状况无法支持其到防城港进行检查,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按照法律规定,应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徐某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均是在防城港做的,且用人单位在向我院立案之前已经向防城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复查鉴定并被受理。”承办法官胡胜介绍,这样一来,虽然案件移送到了武汉,而徐某只能到防城港去做鉴定,但是徐某现在瘫痪在床无法前往,这就是难题所在。
为解决徐某异地“鉴定难”现实困境,胡胜主动作为,作了一个“麻烦”的决定——请广西专家来湖北异地鉴定。
异地鉴定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胡胜法官多次与防城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用人单位、大悟县政府及徐某所在的村委会电话及微信沟通,协商异地鉴定的方案。
2021年5月12日,大雨,工作人员及专家组耗时12小时终于到达大悟县徐某的家中,最终完成了检查。
2021年7月,徐某终于收到防城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复查鉴定结论书,鉴定其为四级伤残,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对徐某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胡胜法官再次出面向用人单位协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出资包车带徐某前往广西南宁做再次鉴定面检。
今年11月,徐某和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2021年年底及2022年6月分两次支付各项费用合计63万元,并约定了违约条款。
“从出事到现在已经6年了,如果没有青山区法院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拿到调解书后,徐某激动落泪,连声道谢。
法官胡胜介绍,徐某单身一人,为了保障徐某今后的生活,赔偿款到账后,将由徐某所在的村集体进行资金监管,帮助徐某,让他今后的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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