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 长江日报驻京记者柯立 摄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2日讯(驻京记者柯立)长江日报首发报道《100多篇文章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 九旬教授维权全部胜诉获赔70多万》连日来引发广泛关注。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12月10日接受长江日报记者专访时指出:“‘知识服务'不能成为企业违法侵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挡箭牌’,知网应该理清经营模式的痛点,进行整改。”
“希望知网不是为了平息舆论”
“知网作为国内具有垄断地位的知识服务平台,其版权合规建设和权利人合法权利的保护问题,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简称“文著协”)关注已久。2017年,文著协曾经代表会员、已故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家属,起诉知网的运营公司,认为中国知网、全球学术快报手机客户端未经授权,擅自提供汪曾祺作品《受戒》的下载服务,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知网在二审判决后,曾向北京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也被裁定驳回,不予受理。诉讼历年两年半,文著协终于打赢了官司,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
张洪波回忆此案:最大的感受是这种侵权官司很难打,维权的成本很高,最后获赔1万元,被告连带赔偿文著协合理开支1万元。
他认为:赵德馨教授起诉知网获赔,再度暴露了知网这一知识服务平台,受到很多知识分子诟病的侵权问题。它的商业模式是否合规?再次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
针对中国知网运营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12月10日晚上的公开回应,张洪波说:知网在周五的深夜公开发布的其实是“个案问题情况说明”,而不是“公开道歉”;仅仅是对法院判决胜诉的赵德馨老教授的歉意,而不是针对作品权利人群体和公众。知网回应中所说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值得追问,“希望知网不是为了平息舆论”。
他强调:知识服务要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要尊重知识分子的创造,尊重知识分子的劳动,尊重知识分子的版权;知识服务的目的是为了传播知识,但是不能伤害创造知识的知识分子;知识服务可以向用户收取费用,但不能无偿攫取知识分子的知识和版权,不能拒绝向知识分子获得许可并支付版权费!
知网需要理清经营模式的痛点
“按照民法典、著作权法的规定,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先授权后使用。”张洪波说,知网需要反思:“你们做到了吗?”赵德馨教授起诉知网侵权的核心问题是什么?“知网需要理清经营模式的痛点。”
张洪波认为知网这份“情况说明”的第二条,文字中藏有“玄机”,沿袭了知网一贯对外声称的“根据法定转载许可或通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取得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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