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划定11项重点任务!湖北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18:0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伟

12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安委会获悉,《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炉。《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全力解决当前因燃气管网老化、隐患增多和新建规模迅速扩大形成的系统性安全风险等现实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据悉,此次排查整治时间为今年12月至明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以市、县为单位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11个方面内容: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场站、燃气领域特种设备、燃气领域消防、燃气领域应急救援、涉燃气其他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比如,针对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将重点排查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室外使用铝塑复合管,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风险隐患。

此外,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辖区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充装、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纳入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高本地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湖北省安委会有关人士介绍,各地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记者了解到,此次排查整治将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追究问责。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各地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