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的缴费工作由税务部门来完成。这一举措宣告了过去那种以双重主体、多元化征管为特征的医保费征管体制的终结。
日前,云南、湖北、海南等地税务局也公布了“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采购计划。社保征管新系统上线后,对我们有何影响?
据介绍,新系统实现了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也就是说,税务不但掌握医保、工资、个税等申报数据,还可能会通过相关部门获得非税信息。新系统上线后,税务部门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涉税风险控制,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随时合并接口,用人单位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社保、个税、工资申报数据将逐渐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稽查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开启了医保征收严管时代”,各职能部门将逐渐实现信息互通互联,个税、医保等各项数据将逐渐通过比对,确保用人单位按规定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
建立黑名单制度,少缴、漏缴医保将受到跨部门联合惩戒
2018年11月,国家28部委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将进入社保黑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用人单位一旦进入社保黑名单,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在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合作、融资授信、保险购买、评选表彰、土地供应、招标投标,乃至重组上市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而失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也将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
地方重罚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用人单位
近年来,不少城市开始对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情况加强稽核。去年5月,上海人社局公布了多家单位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对其违法行为公开告示,负责人和纳税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一并公布。被公布的用人单位,不仅要处罚,还会进入“社会保险领域黑名单”,接受跨部门联合惩戒。
去年6月,北京市下发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通知明确:人社部门会将社保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届时,企业个税、社保(医保)申报数据将实现比对,以后不缴社保(医保),或者少缴的用人单位将无处遁形。
从2019年起,武汉市加大职工医保基金征收稽核力度。数据显示,武汉市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和全国其他同类城市差别不大,但是人均缴费水平总体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长期存在不据实缴费问题。多年来,武汉市在职职工按社平工资60%保底缴费的数量巨大,医保缴费基数普遍偏低。
“以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收入的平均数作为职工本人医保缴费基数,进行重点核查,而不是单凭单位自己申报。”为此,武汉市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核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瞒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将受到处罚。
据悉,武汉市职工医保基金征收重点稽核对象为从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营利型医疗机构、营利型教育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新闻单位、通信运营商、医药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开始,将逐渐向全市范围展开。重点稽核用人单位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是否将全体职工纳入参保范围;是否存在瞒报、少报、漏报职工医保缴费等情况。
我市将不断完善医保筹资机制
日前,武汉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出台,规划提出,我市将不断完善医保筹资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增长水平和基金结余状况,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费率。落实完善基准费率制度,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筹资机制。
继续加强医保基金征收。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将行业统筹单位及其职工、新业态从业人员作为参保扩面的重要抓手。全面做实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确保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依规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医保费,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全面做实市级统筹。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加快推进职工医保基金从市级调剂逐步过渡到全市统收统支,提升基金共济保障能力。
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评估。科学编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中长期测算,构建收支平衡机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