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秦琅)12月15日,东西湖区径河街城管执法队员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位居民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巡查队员立即上前制止,但该行为人拒绝整改。执法队员告知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当场依法对该为居民处以200元罚款,最终,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自武汉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以来,东西湖区城管多措并举,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居民心存侥幸、无视规则,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垃圾等乱象屡禁不止。事实上,根据《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个人,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50元至200元以内处罚。

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人进行劝说教育。 通讯员供图
“对于居民违反以下四种情形将面临200元罚款,一是未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分类垃圾桶内,如将厨余垃圾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中;二是居民的大件垃圾,如空调、冰箱及床柜等,随意乱扔小区或其他地方;三是乱倒装修垃圾行为;四是违规混投动物尸体。”径河街城管执法队员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才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希望每位市民多一点耐心、信心与决心,为自己和他人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垃圾分类看似小事,落地施行却没有那么简单,其过程涉及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任何一方出现短板,都会使治理质效大打折扣。接下来,东西湖区径河街城管将发动多方力量,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保障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落实责任,为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形象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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