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7日讯(记者黄琪 通讯员刘舜馨)长江日报记者12月17日获悉,第三届湖北改革奖近日揭晓,全省共30个集体和10名个人获奖,其中包括武汉的6个集体和1名个人。
经武汉市推荐,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八大工程”“第三届湖北改革奖(项目奖)”称号,授予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湖北改革奖(企业奖)”称号,授予武汉市发改委体改处、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第三届湖北改革奖(单位奖)”称号,授予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和居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桂小妹“第三届湖北改革奖(个人奖)”称号。
湖北改革奖于2017年设立,是湖北省委、省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项目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此营造勇于改革创新、争当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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