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叶文波
通讯员 王辉
实习生 曾妮
近日,被刑拘的嫌疑人在武汉市硚口区羁押场所连连后悔,称不该轻信朋友出租对公账户轻松赚钱的谎言。
12月11日,硚口区公安分局宝丰街派出所民警杨威、赵闯在核查一起外省电信诈骗案件信息时,发现外地来汉人员黄某某(化名)名下两家公司的对公账户与案件有关联。经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民警发现仅在2020年11月至12月,两家公司账户银行流水达500余万元,但两家公司均无实质性经营活动。面面种种异常情况,硚口公安组织刑侦大队、网安大队、宝丰派出所成立侦办专班,将公司负责人黄某某纳入侦查视野。
12月13日,专班民警通过蹲守在洪山区某小区抓获嫌疑人黄某某。办案民警杨威介绍,黄某某在武汉没有固定职业,去年9月他听朋友介绍说有一个赚钱方法,只要注册公司,将公司账户出租,不用做事就可轻松赚钱当老板,黄某某听后心动不已,于是注册了两家公司,并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将两家公司营业执照、公章、账户对外出租。

“我现在是真的后悔,不该轻信朋友说的轻松赚钱当老板的谎言,没想到会牵涉到案件……”落网后的黄某某十分后悔。
目前,黄某某已被硚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武汉硚口警方反电诈中心提醒:切勿因小利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活动,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也可能给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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