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经有结婚证和户口本
却还要被医院要求
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12月20日,一份盖有四川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鲜章的夫妻关系证明引发关注。证明中特别提到,结婚证足以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有关单位应加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切实便民利民。
该证明被不少网友转发朋友圈,称是其见过“最漂亮”的证明。

当日,当事人罗某(化名)到派出所提出诉求,需要开具一份夫妻关系的证明。原来,罗某的妻子因患有尿毒症,在成都一家医院就医换肾,而罗某刚好匹配成功,但要做捐献手术,医院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据民警介绍,当事人已经带了结婚证和户口本,却依然被要求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为方便当事人就医,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派出所于当天11时许出具了相应的证明,并签字盖章。
不过,证明中提到,此证明仅限于医院活体器官捐献使用。证明最后还有附文称,国家三令五申,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问题和个别部门随意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等问题。结婚证是国家民政部门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证件,足以证明两人婚姻关系。根据公安部、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规定,派出所无须再出具婚姻证明。
来源:封面新闻、中国警察网
监制:安涛
编辑:周喆
实习:姜龙庆、满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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