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武汉消防通过剖析火灾案例、分析火灾成因、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要点,全面提升个人基本消防安全技能,培养居民消防安全习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今天武汉消防为您讲解的是“5·27”青山区125街某楼楼顶平台火灾事故。
该起火灾事故发生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过火面积约83平方米,火灾造成1户受损,无人伤亡。经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为楼顶工人用煤气罐和喷火枪施工楼顶防水时高温导致屋顶下方的保温材料起火引发火灾。
施工人员倪师傅说:“下午14时20分许,我当时站在屋顶用煤气罐的火枪烘烤防水材料,做屋面防水,我正在烘烤时,瓦缝里突然冒出浓烟,我喊正在下面施工的徐师傅,问他什么情况,他说着火了。我就赶紧下来和住户一起接水灭火,眼看火势越来越大,我就赶紧让住户打了119报警,后来消防员过来才把火扑灭了。”
在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定以下五条严管措施:
1.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对作业人员一律拘留,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
2.指使或强令他人进行无证电焊、气焊作业的,一律拘留,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
3.电焊、气焊造成失火的,一律拘留,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
4.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对指使者、作业人员一律拘留,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
5.建筑工地施工中,单位、施工方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监护措施,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对相关人员一律拘留,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
下一期消防专栏将继续为您深度剖析这起火灾暴露出的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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