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武汉市政府网站获悉,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武汉市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计划》称,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根据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特制订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计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改革创新、规范管理”基本原则,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具体为: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3年,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5%。
——全面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到2023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保持在80%以上。
——全面优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到2023年,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标配足配齐教职工,实现教职工100%持证上岗。建立教师培训专项台帐,保障幼儿园教师完成每年72学时继续教育目标。
——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到2023年,三级及以上幼儿园占资源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5%;建设30个市级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覆盖学前教育阶段约30%幼儿园。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编辑整合: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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