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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20多天工老板不付工资?调解员帮农民工讨到辛苦钱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9日18:41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通讯员 郭梦瑶

年终岁末,在武汉当油漆工的马师傅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在武昌区中南路司法所梅苑警民联调中心的尽心调解下,终于拿到了工钱。

前些日子,马师傅经熟人介绍,到武昌一家商场做油漆工。因为是熟人牵线,当时没签劳动合同,谈好了价钱,干一天工钱是320元。给商场刷油漆是个大工程,干完应该能拿不少钱,马师傅非常高兴,每天干劲十足。

眼看着做了20多天,老板却一直不发工钱,马师傅提出辞职,要求老板支付工钱8000余元。老板却表示,马师傅做工不合格,拒绝发工钱。

因当初没签劳动合同,马师傅有苦说不出,后来到武昌区中南路司法所梅苑警民联调中心,请调解员帮忙调解。

“这不是欺负人吗?我辛辛苦苦干了20多天,虽然没签合同,但当初说好的320元一天,现在一分钱也没给我。”马师傅对此愤愤不平。

“当时确实说的是320元一天。”面对调解员的询问,老板刘某称,马师傅做工不合格,“我们还要返工,也耽误我们工程进度。”他始终不愿意松口。

眼看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范晓军耐心说服沟通,“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克扣工资更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范晓军告诉刘某,马师傅确实做了20多天的工,一家老小都指着工钱生活,“农民工不容易,把工钱发给人家,大家都能过个好年嘛。”

值班律师李卉心平气和地向刘某解读《劳动合同法》的释义和讲解,刘某也认识到自己不支付马师傅工钱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最终支付马师傅工钱7000元,马师傅承认有小部分墙面粉刷没达到要求,他接受了刘某支付的工资金额。

作为员工如何避免被克扣工资呢?李卉建议: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要看清楚合同条款,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