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3日讯(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陈永铧)“感谢法院的线上调解,及时帮我解决了揪心事,祝你们新年快乐。”1月3日,还在外地出差的原告张某专程向办案法官打电话表示感谢,并表达新年祝福。正是得益于武昌区法院水果湖法庭的线上调解,张某的买卖合同纠纷顺利化解。
2020年,某电梯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合同,花了近50万元买了多部电梯。买卖合同签订后,电梯公司如期供货,且已经验收合格。但是该置业公司却有近15万元货款未支付。故电梯公司诉至本院,请求判令置业公司支付合同款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案子并不复杂,但是难题是一方当事人无法出庭。连日来,该电梯公司的代理人张某正好在西安出差,受疫情影响无法到达庭审现场。
承办法官刘一娴化被动为主动,将案件转为线上开庭。通过网上开庭,当事人张某虽然没有到达现场,但也“身临其境”。2021年12月27日,在互联网庭审平台,通过前期连线、设备调试、远程视频在线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视频调解、在线签字等程序,两家公司最终调解结案。
承办法官介绍,网上调解既保障了其参与诉讼的权利,也方便了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充分沟通,还为当事人减少因参加诉讼往返跑的费用、时间和精力,降低诉讼成本。
日前,双方共同确认了应付未付剩余贷款的余额,被告承诺于2022年2月28日付清买卖合同中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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