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孙婷婷 实习生柯琴 通讯员李一方 杨昊雨)“我以为拿不到钱了,这下能给父亲交手术费了。”拿到救助金的周先生对承办法官感激地说。原来,周先生遭遇家庭变故,陷入经济困难,然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得知后,为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6000元,解其燃眉之急。
2018年3月,周先生是名油漆工,认识包工头孙某后,经孙某安排,到其介绍的项目上从事室内装修油漆工作。周先生工作了一年,按约定到手报酬约6000元,可年末却拿不到钱,多次讨要无果。2021年初,周先生将孙某告上了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后,孙某依旧不向周先生支付工钱。无奈之下,周先生2021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孙某却称因做生意投资失败,目前债台高筑,拿不出钱。
执行干警核查了孙某名下财产,发现其银行账户中只有零星存款余额,名下也没有相关房产可抵押,车辆因其他案子被其他法院处置,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时,周先生的父亲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手术,“如果再拿不到工钱,父亲的手术可能无法正常进行了。”周先生心急如焚地说。
于是执行干警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周先生反映情况的确属实。考虑周先生的情况,且孙某确实暂无财产支付工钱,法院认为周先生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2021年11月,青山区法院为周先生申请了司法救助金6000元。前不久,周先生收到了这笔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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