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0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洪法宣)两男子自导自演交通事故,逼迫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这样的“碰瓷”手法娴熟、老练。1月1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两男子被认定诈骗,不仅要退钱、交罚金,还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1个月。


图为“碰瓷”所穿的裤子,均为同一条,连破洞都“一模一样”。通讯员洪法宣供图
2020年11月11日,在洪山区南湖浅水湾路,发生一起看似寻常的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货车减速行驶,在靠右边停车时,后方突然窜出一辆电动车,与货车右后部位相撞。电动车倒地,骑车小伙褚某闪躺在地上面色痛苦,捂着右手臂喊疼,称“抬不起来了”。
货车司机赶紧报警,并联系了保险公司到场处理。不一会,小伙子的朋友褚某璐也赶到现场,两人开始责备司机:“你怎么开车的?”
保险公司理赔员带着褚某闪来到医院检查身体,拍了片子,似无大碍。稳妥起见,医生建议再做一个核磁共振,避免双方扯皮。褚某闪有点不耐烦了,嫌等待时间太长,不愿排队,直言要走,并提出索赔,如医药费、修车费,从保险公司索赔了3000元赔偿。事后,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货车司机表示感觉这起事故有点奇怪:“我明明减速了,也打了转向灯,对方应该会注意到啊!”
警方调取这起案件的监控视频看到,白色货车确实是减速后缓慢靠边停车,一辆电动车尾随其后,直接加速冲向货车,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某保险股份理赔中心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事故多为机动车倒车或出车位时发生,事故发生频率不符常理。二人的伤情基本都是外伤,存在“不同事故同一伤情”的情况。
让人惊讶的是,褚某闪、褚某璐这两名伤者有多次索赔记录,图片中伤者穿的裤子都是同一条,连裤子上的洞都一模一样。
经公安机关查实,2020年5月至2021年初,这两人在武汉市发生“交通事故”32次,涉案金额共计10余万元。
褚某璐落网后交代,在这起案件中,拿到3000元赔偿的褚某闪自认为付出较多,起初只分给自己500元,两人为此打了一架,最后决定每人1500元。
日前,洪山区法院做出判决,褚某闪、褚某璐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两人均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1个月,除了退还诈骗钱款外,还要缴纳各种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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