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2日讯(记者胡义华 通讯员姜维 杨腾飞)投诉人远在北京,武汉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隔空”积极协调,解决了一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事宜。
1月12日,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北京维权人陈宪盛寄来的感谢牌匾。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隔空”维权人陈宪盛寄来的感谢牌匾。通讯员杨腾飞 摄
去年8月31日,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反映武汉某时装贸易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公司名称使用了某国际品牌在中国区的注册商标。投诉人陈宪盛是该品牌在中国区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我们通过网络等公开渠道,都无法与武汉这家时装贸易公司取得联系,只有请求武汉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帮助协调。”接到投诉,该局市场稽查科负责人姜维马上联系陈宪盛,叮嘱其将反映的相关诉求材料和证据资料邮寄过来。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人员查询得知,该公司注册地在东湖高新区,但通过电话无法联系上负责人。而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也表示,不能仅根据投诉将其公司名字用社会代码替代。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人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也查无下落。
当年9月15日,根据相关规定,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拟将这家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时,该局网络信用监管科意外查到当初公司代办的工作人员电话。几经辗转,终于联系上公司负责人刘某。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稽查科工作人员在处理事宜。通讯员杨腾飞 摄
“我们当即与刘某取得联系,向他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姜维说,如果公司不及时更名,将面临行政处罚,而且在信用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刘某态度诚恳,表示马上变更公司名字。28日,该时装贸易公司更名。
这时,投诉人又向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提了一个请求,浙江杭州有一家同名公司,法人也是刘某,“能否要求这家公司也一起更名?”
本着对企业负责的原则,尽管企业注册地在杭州,但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没有犹豫,马上又与刘某联系。11月25日,刘某将杭州同名公司注销。
“感谢武汉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我们人都没来武汉,就帮我们圆满处理好了。”电话中,陈宪盛连连向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感谢。他在北京做了一块感谢牌匾寄到该局,上书“秉公执法,维权楷模”。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的感谢牌匾。通讯员杨腾飞 摄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该时装贸易公司注册名称不是驰名商标,实际上公司可以通过网上名称核准系统自行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可作为企业字号名称注册登记。作为事中事后监管人员,根据投诉方要求和相关依据,可以给公司提出监管意见。这次协调处理,既让品牌维权避免损失,也给相关公司提供了纠错机会,有助于企业规范经营,同时也避免对公众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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