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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武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08:23 来源: 长江日报

(2022年1月13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武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政府投资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1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市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各项决议,疫后重振取得决定性成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开局漂亮、全年精彩”,“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良好。同时也要看到,疫情之后我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创新驱动发展有待持续加力,消费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中小微企业发展仍较困难,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有待更好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此,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科学谋划,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积极可行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积极可行,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合理。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武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政府投资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2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2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起步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此,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稳定经济运行重大责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始终保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定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效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确保经济发展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推动武汉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主导战略。大力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区域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优做强科创平台,提升创新策源功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全域创新创业生态,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

(三)着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积极打造“965”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壮大发展,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稳住工业增长面。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超前布局前沿领域,培育产业增长新引擎。推动现代服务业升级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提升,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打造全国数字经济一线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四)大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常抓不懈、系统集成、整体推进,持续发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实施国企改革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更大力度提振消费,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用好宏观政策窗口期,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多措并举巩固外贸增长良好态势。

(五)加快打造区域协调发展“主引擎”。推进市域协调发展,提升“两江四岸”主城核心区域的集聚承载能力,建设产城融合现代新城,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引领辐射带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能力,聚力打造全国重要经济增长极。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强化长江中游省会城市合作联动,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六)持续推动民生保障加力提效。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稳步推进共同富裕。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提升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坚决落实立体型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机制和局部应急处置机制,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加快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