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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不妨务实面对“陈年旧账”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08:43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湖南一男子彭先生爆料称,自己岳父的爷爷在69年前花200万元买了人身保险,但老人身亡后却一直没有得到赔付。对此,保险公司表示,目前仅可赔付200元,此事引发关注。(据1月12日九派新闻)

由于历史原因,数十年前的存单、保险单等金融产品究竟如何兑付一直是个难题。这名网友发文称,“1996年3月,81岁的我岳父的爷爷不幸溺水而亡、我岳父前去中国保险公司湘潭县中路铺保险站履行赔偿问题,该负责人百般推脱,我岳父又找县公司讨说法,但是一直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正面回应。”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据介绍,1955年,人民银行开始新旧人民币兑换,当时1元新人民币兑换1万旧人民币,所有在新币发行前的一切债权债务,亦同时按法定比率折合新币计算和清算。这意味着,从保额来看,当时的200万约值200元,并不能以如今的200万元概念看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付经理表示,按政策只能赔付200元,客户家属可按照《银行保险业消费投诉转送告知书》中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网友有赞成保险公司说法的,认为这张保单没有续保,已经失效过期。也有网友认为以200元兑付不合情理,因为即便当年兑换后的200元,购买力也不是现在的200元可比的,应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

另据报道,家属曾希望保险公司赔偿25年利息,精神损失及劳务费,共计30万元至50万元。保险公司以保单过期,非原公司等理由拒绝,并提出以1万元回收保单作为股东收藏。可见,保险公司酌情考虑过其他因素。

这张保单成了话题,倒不是200万元保险只赔200元,而是勾起网友平时对保险理赔难的印象。所以,这张历史保单,对保险公司来说,倒不妨来个高姿态,不必拘泥于200元打转,而是实事求是,既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拿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作为一次提升形象的机会。保险公司提到的以高价回收,也是个解决方案。

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不会无故给出理赔金额,由于币值的改变,该保单初始保额的实际价值就是200元,但是1996年老人去世后至今,理赔金额的利息如何计算,值得考虑。这个说法比较中肯,双方都不妨务实面对旧账,找到都能接受的方案来化解分歧。

【责任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