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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他们能从中国汲取些重要的哲学教训就好了”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11:50 来源: 长江日报

□ 迈克尔·斯洛特

为李家莲的新著《情感的自然化: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作序,我感到十分高兴。这本书重点讨论的是作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哲学基础的18世纪英国道德哲学,也称道德情感主义哲学或道德感理论。

本书全面细致地揭示了18世纪英国道德情感主义哲学如何通过其在不同领域中的发展而演变成越来越复杂的思想的过程,我们有理由感谢李家莲对这些发展描述了一副全面且精微的哲学图景。道德情感主义,在今天的哲学中依然是一种极有影响的力量或观点。道德情感主义认为,道德的基础是情感而非理性或宗教。

第一个哲学意义上的情感主义者(就历史记载允许我们所知而言)是伟大的中国思想家孟子。孟子在我们现在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书中认为,我们的道德思维和道德情感都出自某些被他称为“萌芽”或“起点”(也即“端”)的自然感受。最重要的是,他认为仁爱、同情、正义和道德判断都来自情感而非理性,就此而言,他的工作比欧洲情感主义者们的工作领先了2000多年。不过,欧洲的践行者们似乎对孟子一无所知,故,现在我想进一步谈谈中国思想是如何领先沙夫茨伯里等人并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他们的道德观的。

孟子是十足的情感主义者,但并非每个中国道德哲学家都是情感主义者。理性主义或许支配着西方道德哲学,但它在中国却从未有过立足点。故,尽管从西方视角言之,道德情感主义是少数人的观点而伦理理性主义才是哲学伦理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但如果我们接纳并认真对待中国思想家对道德本质的看法,一切都将不再如此。进一步说,中国(哲学)思想的某些元素可以引领我们(在某种意义上)超越十八世纪西方道德情感主义并走向一种比十八世纪思想家更重视感觉和情感的道德观。

英语中的“mind(心智)”一词暗示着我们感受到的所有情感于心智的认知功能而言完全无关紧要。然而,汉语中有时被英译为“heart-mind”的“xin(心)”这一术语却认为理性和情感无法以这种方式分离开来。就此言之,一切信念、一切逻辑推理、一切慎之又慎的思考、一切计划都必须(也)包含某种感觉,然而,西方思想(除一切非常罕见的例外外)却从未产生过这种观点。倘若中国人是对的,而西方人是错的,那么,结果如何?

事实上,我强烈地倾向于认为中国人在此是对的,而倘若他们是对的,那么,十八世纪情感主义者的某些观点就需要被修订或重构。让我简要陈述一下得出该结论的一个理由。休谟、康德、亚里士多德和其他西方思想家都认为,针对世界产生的日常信念可以独立于一切情感,不过,如果仔细思考一下,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以信心为例,对某事有信心显然需要一种认知情感。我们说我们对某事就是这样感到有信心,不过,一如我的英语词典所言,信心可被定义为强信念。倘若如此,那么,信心和信念则在单一尺度上位于不同位置,就像对“外面阳光明媚”之类的命题会产生肯定性的认知情感一样,信心所含的情感更多,而信念则更少。那么,较之信心,确信则会对该命题产生更多肯定性情感:我们会说我们感觉某事就是这样。故此,我们就对某假说或命题在单一情感尺度上拥有了用以衡量(肯定性越来越强的)认知情感的三种因素。故,信念包含情感,且只要心智或心完全发挥功能,信念似乎就会产生或发挥作用。故此,根本就不存在康德所说的“纯粹理性”,更有意义的说法是,认为人类拥有的是“heart-minds(心)”,而非可以脱离所有感觉和情感独立发挥功能的“minds (心智)”。

就我们对十八世纪道德情感主义的看法而言,这一切可谓意味深长。它意味着休谟或其他情感主义者曾错误地将情感限制在道德和审美反应上。要是他们能从中国汲取些重要的哲学教训就好了,即使这些教训或许不会使他们彻底改变他们对道德和美学提出的所有具体观点。就此而言,我们完全有理由研究沙夫茨伯里等人,因为他们可以在道德上给我们以教益,故,当我们看到像李家莲的专著这样追踪这些了不起的哲学思想家的概念和哲学发展轨迹的著作时,我们完全有更多理由为之欢欣鼓舞。

(作者是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大学哲学系教授,爱尔兰皇家科学院院士,这是他为李家莲《情感的自然化: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写的序言,由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家莲翻译。本报刊登时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肖梦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