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梅胭 王岩 实习生曾妮 周劭娴)“我看他喝了酒,本来不想载他,但是平台派了单,我没有办法。到了位置他开始闹,拒不支付车费……”16日凌晨3时许,出租车司机徐师傅向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天河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潘琦迅速带领辅警到达现场处置。徐师傅介绍,他把乘客蔺某和其朋友从江岸区送到黄陂区天河街,蔺某的朋友进屋休息后,醉酒的蔺某拒不支付112元车费,双方在寒冷的冬夜里一直僵持着。
“这么冷的天,人家司机不容易,大老远把你送回来,这个车费你肯定要付啊!”潘琦仔细核对行程账单后,对蔺某说道。
满身酒气的蔺某称,他愿意接受民警的处理,但又以“手机丢失”“手机没电关机”等理由搪塞,拒绝支付现金或者求助朋友。见蔺某醉得前言不搭后语,潘琦决定联系蔺某的朋友解决问题。没想到蔺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不允许潘琦联系他的朋友,甚至跟潘琦拉扯起来。
考虑到蔺某处于醉酒状态,潘琦和同事对他进行警告后,叫出他的朋友处理车费问题。蔺某的朋友表示愿意支付车费,但蔺某多次阻拦,并抗拒民警的调解,甚至辱骂民警和辅警。
“坐车不给车费,你还有理了!”潘琦严厉喝止蔺某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将蔺某带上警车,同时邀请徐师傅一同前往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直到此时,蔺某才恢复了一点理智,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支付车费。
“喝多了不是瞎搞的理由,基本的道理还是要讲的。你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公务。”见蔺某有所悔悟,其行为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潘琦决定不再深究其辱骂言行,而是等他醒酒后严肃指出他的错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蔺某对自己酒后失态感到后悔,现场付清了车费,之后向潘琦郑重道歉,并写下“不会再犯此类错误”的保证书。
潘琦和同事临走时,蔺某再次道歉:“等白天酒醒了,我还要向你承认错误。”
昨日中午,徐师傅拨打12345市民热线,专门向民警和辅警表示感谢。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