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覃柳玮)“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将原‘培训—就业’的模式转变为‘评估—安置—培训—支持’模式。”1月19日,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江汉区友谊青少年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陈宇提出建议。
陈宇长期从事关爱残障青少年的工作,她发现除了经济上的压力,残疾人家庭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社会隔离。很多家庭的生活基本上都是家和康复中心“两点一线”。“要更好地帮助残疾人家庭从无助走向自助,就应该提升他们的自我价值感,让他们融入社会,参与就业。”
据了解,残疾人就业辅导员作为一项职业已被国家认可。2020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202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在“职业指导员”职业下增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工种。
陈宇说:“辅导员可根据其专业知识评估残疾人的工作能力,与用人单位及残疾人共同确定其感兴趣并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同时,辅导员还会协调残疾人与管理者、同事及家庭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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