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22日讯(记者陈永权)喝完矿泉水,将空瓶直接丢出窗外;抽完烟后,烟头、烟盒随手扔出窗外;摇下车窗,脑袋一探,一口脏痰应声飞出……省人大代表、武昌区城管执法局二桥清洁队清扫班班长高上元建议,加大车窗抛物惩处力度,杜绝“车窗抛物”现象发生。
“车窗抛物破坏的不仅是环境美感,还可能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高上元说,当车辆在正常行驶时,如果前方车辆里突然丢出易拉罐或餐巾纸,很可能让后方车辆的司机在来不及避让的情况下急刹车,造成意外车祸。
作为全市3万多名环卫工人中的一员,高上元说,有时遇到车流量很大时,为了清扫一个烟头,往往要等待十余分钟才能在马路中央去清理,特别危险,加大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和安全隐患。
高上元建议,首先,在城市重点路段或其他中心区域,安装高清自动抓拍探头用于拍摄“车窗抛物”,被抓拍后自动罚款或者扣驾照分。其次,按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最多处50元罚款。建议尽快完善法律,加大对类似车窗抛物行为惩处力度。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