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健民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见习记者黄佳琦)黑龙江省纪委监委25日通报,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一级巡视员何健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公开资料,何健民,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黑龙江北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何健民长期在黑龙江工作。1984年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先后进入黑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研室、纪委办公厅工作;2010年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2016年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2018年升任黑龙江省政法委副书记,2019年兼任一级巡视员,直至2021年6月被免职。
昨日黑龙江纪委监委通报,经查,何健民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理机动车特殊号牌,违规办理警风警纪监督员证;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特殊车牌办理、经费装备拨付、项目承揽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健民身为省级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却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党纪国法,知法犯法,为官不廉,滥权妄为,将选人用人公权力和公安系统公共资源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严重破坏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何健民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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