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胡敏)利剑斩污,严字当头。来自省生态环境厅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2103件,对1559起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约2.69亿元,同比增长21%。
据悉,2021年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284件,同比增长58%。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件,增长100%;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37件,增长19%;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1件,增长75%;实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88起,增长12%;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36起,增长177%。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效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去年,全省7490家企业与个人纳入信用评价,1485家企业、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全省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非现场检查手段抽查企业1.97万家次,服务企业3.57万次;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适用案例189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