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郭姗姗)为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湖北省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公示办法》。该办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 互联网出版机构 - 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