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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委会:谨慎委托成都市高新区车顺通货运服务部托运车辆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14:4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成都3月8日电(记者刘忠俊)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下称:四川消委)7日发布2022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成都市高新区车顺通货运服务部(下称:货运部)办理汽车托运业务。

消费警示称,2022年1月27日,消费者景某将家用汽车从成都托运回北京,电话中协商1600元包运回北京,当车托运至河北时,货运部负责人要求其立即支付剩余款项5965元。随后,消费者曾某、刘某等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调查期间,四川省消委发现2022年2月有消费者分别在问政四川平台、新浪微博、百度上投诉和发贴称委托该货运部托运车辆至拉萨、三亚等地时也遭遇了同样的套路。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四川省消委联系了货运部负责人,其强硬表示价格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拒绝接受调查。对此,四川省消委向货运部发出调查函,因无法联系到该货运部而被退回。

经查,该货运部于2021年12月22日登记注册,登记经营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兴街42号。由于接到消费者投诉,根据登记地址无法联系该货运部。2022年1月17日,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川省消委审查消费者与该货运部签订的《成都商品车辆运输协议合同》时,发现运输费用均为手写,其单位“运输费/吨¥”位于上一栏且字号较小,另外在字体密集度大且字号更为细小的栏目中第4条规定:“托运的车辆运费则按照本车车型重量吨收费、不包括上门、加油、保险按百分之一收费,不提供保单,装卸肆佰、加固陆佰。”

“本案经营者的套路之所以得逞,就在于利用了消费者对合同的疏忽和不重视。”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郭龙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消费者要重视双方权利义务的设定与分配,切莫钱给了、麻烦事来了。

四川省消委认为,该货运部通过电话报低价吸引消费者后,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金额等重要信息故意以模糊不清的方式填写,误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合同格式条款中并未对收费明细加以明显标注或提醒消费者注意,在运输途中才将全部收费金额告知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货运部拒不处理消费投诉且拒绝接受调查,严重漠视消费者权益,短期内投诉问题突出。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小兵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车顺通货运服务部(下称:货运部)存在货运部未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货运部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货运部拒绝出具交易发票,怠于履行提供发票的义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物流商会办公室主任胡谦表示,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计价规则及方式,消费者在签订物流运输协议、合同前,应仔细检查物流承运商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运输资质证明文件。

四川消委提醒消费者,选择车辆托运服务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填写运单要完整,字迹清楚,保存好,及时留存协议、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维权。同时,也可向当地物流商协会、县级以上运输管理部门、消委组织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方如拒绝开具发票,应向税务机关举报。如上述方式不能有效解决消费争议,还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完)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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